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报名参加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其次,需要热爱会计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除了基本条件,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需要注意的是,所述的学历或学位需要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此外,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对于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关于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需要将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在内。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被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因此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具体的要求可以参考各地的报名简章。
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各地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工作年限信息以及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则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需要在其报名所在地进行考试。
请注意,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请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