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8月24日。申报人员需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规章制度等,具备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时,申报人员需要热爱会计工作,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为本单位和会计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要求连续计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以计入任职年限,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则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此外,申报人员还需要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的学历资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具备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申报人员需要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此外,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需要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以上是安徽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申报人员需要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