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是指在浙江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请获得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过程。申报时间一般在6-7月,参考2023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4日至18日。资历认定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申报人员为浙江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不做假账。申报人员须在近3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并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次年起的3年有效期内。
申报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并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且具备标志性业绩之一的优秀人才。
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是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将决定其是否获得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参加评审考核。评审通过的人员将获得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以上是对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有意申报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