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8日。根据评审要求,申报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资历,并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具体的学历与资历要求包括: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并担任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担任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此外,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也可以申报。申报前需要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为“合格”以上。
申报人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时,对其著作、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但为鼓励申报人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可以通过撰写发表财务会计方向的学术专(编)著或论文,参与市厅级资助项目或主持完成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会计科研课题等方式来提高评价权重。以上条件是评价申报人的重要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专技人才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