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山东省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的评审时间将由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
山东省高级会计师申报的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申报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学历及资历条件: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高级会计师职称:
-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3.业绩与成果条件:申报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或单位的会计工作。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工作业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主持拟定、修订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预算或会计岗位操作规程、会计监督检查方案等,并已实施且效果显著;
- 在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贡献突出、成绩显著;
- 作为第一撰稿人,撰写过2篇以上对本单位业务具有指导意义的财务分析报告或专题调研报告;
- 在开展内部审计、查错纠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调研报告、管理建议方案等提出重大建议,效果显著;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承办人完成县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大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清算等2项以上;
- 在会计中介机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承办人完成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资产评估、年度咨询等2项以上。
以上是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时间安排。申报人员应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