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河北省决定放宽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使更多会计人员有机会参与评审。根据新的评审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六、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的学历申报。
此外,根据新规定,申请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能力,例如参加过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工作,主持、指导地区、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或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等。
以上是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放宽的详细说明。希望更多有志于成为高级会计师的会计人员能够抓住这个机会,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财务会计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