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是每年的6-7月进行,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个人申报时间为7月4日至18日,资历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申报人员为浙江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不做假账。申报人员在近3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并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的会计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次年起的3年有效期内。
申报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且具备一定标志性业绩的优秀人才。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以及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