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条件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参加继续教育;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高级会计师应至少具备以下学历与资历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高级会计师还应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了解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国家财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会计专业的技术规范;了解国内外会计专业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会计活动中的关键问题;了解与会计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的理论知识。申报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包括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申报人员需具有任主管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具有任主管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