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的制度,高会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评审通过后,方可拿到高会证书。
北京高级会计资格评审时间一般在7月-8月。
可参考2023年高级会计资格评审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7月4日至17日;单位审核推荐:7月4日至31日
评审机构审核:7月-8月;申报人答辩评审:9月-11月
北京高级会计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需符合要求
(二)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2.从事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三)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
在会计专业领域,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撰写)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项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