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是否需要答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可知,浙江省高级会计评审在申报环节涉及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评价申报人员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熟悉程度、了解会计专业发展趋势、职业胜任度、贡献度、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情况。评审结束后,省财政厅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公布具有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省人力社保厅统一颁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已实行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的人员不颁发证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应当将获得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综上所述,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在申报阶段需要进行面试,而不需要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