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22日。申报条件包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诚信执业,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爱岗敬业,近3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要求。学历、资历条件方面,申报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或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学术成果方面,学术水平和能力不是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但仍将作为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申报人员可以通过发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专业论文、主编(参与)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类学术专著、译著,或主持(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财务会计科研课题来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且劳动(人事)关系在当地的申报人员、到乡村开展帮扶工作的选派干部及援疆、援藏干部,可提交被单位采纳的由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岗位相关的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代替论文、著作和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