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申请成为辽宁高级会计师,申报人员需要准备以下评审材料:
1.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在评定表个人档案及制发职称证书等重要事宜中起着关键作用。申报人员在填报系统、评定表等涉及单位名称的时候,必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名称保持一致。对于大型企事业单位,还需要填写到二级单位名称。
2. 学历资历:申报人员需要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查验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
3. 主要业绩成果:申报人员应挑选最能代表自己能力和水平的工作业绩进行填报。这些业绩材料需要经过单位审核通过,并且每一项工作业绩都需要上传相应的辅证材料。
4. 主要论文著作: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自己发表或撰写的论文、著作、译著、教材、会计案例等相关材料。论文需要包括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内容以及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证明。著作需要包括刊物封面、书号、目录和部分著作内容,并在目录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
5. 其他材料:除了以上材料,还需要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荣誉称号等相关材料。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对于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毕业证书、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毕业证书等。
6. 财政部门现场审核材料:需要准备《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要求A4规格,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串页。同时还需要提供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3张需要粘贴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的照片位置,另外1张交由财政部门统一保管用于制证。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申报人员系统填报的有关证书、获奖文件、任职文件、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确认证明等。这些原件在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会退回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申请成为辽宁高级会计师所需准备的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注意核对单位名称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