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级会计师评审是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负责的。考生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后,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和发表论文,并将评审资料按照规定报送到指定经办部门。经过初审合格后,考生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答辩结束后,相关资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即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人员需要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真实、准确、规范、有效的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推荐申报人员,并承担申报材料审核的主体责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财政厅将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要求的材料退回,并告知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