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认证截图,截图或复印件需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 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5年及以上)的聘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 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
5. 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参评人员提供)。
6.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另外,还需要提供个人述职报告、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以来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以来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奖励证书及对应表彰文件等。
同时,还需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和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和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出具的《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含5个年度专业科目)。
以上是关于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详细要求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