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工作由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人才中心审查上报三方面组成。具体审核推荐程序如下:
(一)申报人员如实申报。申报人员要认真对照申报评审条件,根据规范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填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旦提交及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严格推荐。用人单位要按照省统一要求的职称工作规范和程序开展工作,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用人单位要承担申报材料审核的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做到完整、真实、准确、有效、规范,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把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用人单位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我中心。本次申报由各单位人事统一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严格审核程序。我中心将对用人单位上报的材料按照标准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的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并在河北人才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