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
黑龙江高级会计评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3.申报高级会计师须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4.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学历与资历条件:高级会计师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高级会计师专业理论知识条件
1.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了解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国家财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会计专业的技术规范。
3.了解国内外会计专业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会计活动中的关键问题。
4.了解与会计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的理论知识。
黑龙江高级会计评审工作经验条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申报人员应具有任主管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具有任主管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