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本文介绍了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包括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等要求。此外,还介绍了学历资历条件和学术科研条件。
基本条件
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如下:
1.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3.申报评审的专业,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一致或相近。
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学术科研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学术科研条件如下:
1.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4.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