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通知,2023年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答辩相关事项尚未公布。根据2022年的评审流程,申报人需要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在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评审结果将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评后公示,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将由所在地的市财政局统一领回并发放,省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到省高评委办公室领取。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可以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请关注广东省财政厅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