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日起,《证券法》已将“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修改为“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也相应地调整为事后登记管理。这意味着证券从业资格证不再有固定的有效期,而是要求从业人员持续保持品行良好和专业能力。
根据最新的管理政策,证券从业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以证明自己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证券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总之,证券从业资格证的有效期已经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持续的品行和专业能力要求。证券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以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