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护士执业资格证成绩合格标准是每科考试达到300分,总分达到760分。执业护士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其中专业实务满分380分,实践能力满分380分,总分760分。只有考生在每科考试中获得300分以上的成绩,才能算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通过这个标准,广西的护士可以获得合格的执业资格,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西地区的患者和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根据通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实践能力科目合格标准也为300分。这意味着广西考生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必须在专业实务科目和实践能力科目中都取得至少300分的成绩才能够合格。这一规定为广西考生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标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准备和应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此外,虽然相对固定分数线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动,但是这一通告为广西考生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参考标准,使他们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备考。因此,广西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充分了解这一合格分数线,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和训练,以提高考试成绩,顺利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