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全评价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安全评价师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考试时,理论知识科目视为合格。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安全评价师证书。为保证考生的专业能力,安全评价师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重新考试。在有效期内,持证人需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吉林考生如遇安全评价师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进行成绩复查。具体程序如下:考生需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19,邮编100013。电话:010-84285160,收件人:安评委。注意,成绩复查仅接受考生本人申请,不接受他人代查。复查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复查结果发布到考生个人成绩查询界面,考生可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界面查看复查结果。成绩复查内容包括卷面是否有漏评以及合分、登分是否有误。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复查试卷由专业教师进行,不对考生开放。同时,成绩复查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评分标准重新评判。希望吉林考生在遇到成绩异议时能够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申请,并及时了解复查结果,以确保考试公正性和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