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安全评价师成绩合格标准是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安全评价师考试中,只要考生取得60分及以上该科目的成绩,就视为该科目通过;全部科目通过则视为考试通过、鉴定合格。考生需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备考,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从而顺利通过安全评价师考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新疆考生如遇安全评价师考试成绩有异议该怎么办?以下是具体流程:
首先,考生可以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19,邮编100013。电话:010-84285160,收件人:安评委。
其次,申请表需要考生本人填写,不接受他人代查。复查完成后,考生将会通过短信通知,并在个人成绩查询界面查看复查结果。
最后,成绩复查的内容主要是卷面是否有漏评和合分、登分是否有误。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复查不会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也不会对评分标准重新评判。
总之,如果新疆考生对安全评价师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上流程进行成绩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