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筑安全评价师合格标准是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共包括综合知识、法律法规、工程技术、管理与实务等四个科目,每个科目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算通过。如果全部科目都通过,就视为考试合格、鉴定合格。因此,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广东建筑安全评价师,就必须在各个科目上都达到60分及以上的成绩。
广东考生如何进行安全评价师成绩复核?
如果广东考生对自己的安全评价师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19,邮编100013。电话为010-84285160,收件人为安评委。
成绩复查仅接受考生本人申请,不接受他人代查。复查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复查结果发布到考生个人成绩查询界面,考生可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界面查看复查结果。
成绩复查内容主要包括卷面是否有漏评和合分、登分是否有误。试卷不对考生开放,不进行重新评阅,也不对评分标准重新评判。
注意,成绩复查仅限于一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成绩复查需要提供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考生需要认真填写申请表,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