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区安全评价师报名条件详解
安全评价师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不同级别的安全评价师职称,其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也有所不同。以下是湖北地区安全评价师报名条件的详细解读:
三级安全评价师
1. 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安全评价师
1. 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安全评价师
1. 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