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评价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补考机会一次。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考试时理论知识科目视为合格。考生需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安全评价师资格。此外,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是单科合格,且成绩保留期内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考试科目的内容涵盖了安全评价师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考生在备考时应重点关注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以提高通过率。
如果江苏考生对自己的安全评价师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19,邮编100013。电话为010-84285160,收件人为安评委。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考生本人可以申请成绩复查,不允许他人代查。复查完成后,考生将通过短信通知并在个人成绩查询界面查看复查结果。成绩复查内容包括卷面是否有漏评以及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需要强调的是,成绩复查试卷由专业教师进行,不对考生开放。同时,成绩复查不会重新评阅试卷或评判评分标准。如果复查后成绩有变动,将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