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全评价师考试合格标准是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安全评价师考试共有多个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等。只要考生在每个科目中取得60分及以上的成绩,就可以视为该科目通过。当考生全部科目都通过后,就可以视为考试合格、鉴定合格。因此,考生在备考时需要注重各科目的学习和掌握,确保能够达到合格标准,顺利通过浙江安全评价师考试。
如果浙江的安全评价师考试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邮寄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19,邮编100013。电话是010-84285160,收件人是安评委。考生本人必须进行成绩复查,不接受他人代查。复查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复查结果发布到考生个人成绩查询界面,考生可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界面查看复查结果。成绩复查仅针对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进行。成绩复查试卷由专业教师进行,不对考生开放;成绩复查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也不对评分标准重新评判。如果复查后成绩有变动,将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