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三级考试一共有两门科目,分别是《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其中,《理论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察考生对安全评价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而《专业能力》科目为主观题,包括情景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应用题,考察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两门科目都是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午9︰00—11︰00考《理论知识》,下午13︰00—15︰30考《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考生需要通过这两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安全评价师三级的资格认证。
根据规定,安全评价师考试合格成绩将会被保留一年,并且考生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当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考试时,只要理论知识科目合格,就可以在一年内参加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科目的考试。如果考生在这一年内未能通过这些科目,可以申请一次补考。只要考生通过了所有科目,就能够获得安全评价师的资格认证。需要注意的是,合格成绩保留期一年后将会失效,如果未能在此时间内获得资格认证,就需要重新参加考试。这意味着考生有充足的时间来准备和参加补考,以便取得安全评价师的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