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评价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生需通过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三个科目的考试。其中,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考试时,理论知识科目默认为合格。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只能参加一次补考。安全评价师考试的科目设置旨在检验考生的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确保其具备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能力。考生需充分准备、认真备考,以取得优异的成绩。
江苏考生如遇安全评价师考试成绩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步骤申请成绩复查。首先,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19,邮编100013。电话:010-84285160,收件人为安评委。注意,申请时间不得超过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其次,成绩复查仅接受考生本人申请,不接受他人代查。复查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复查结果发布到考生个人成绩查询界面。最后,成绩复查内容包括卷面是否有漏评以及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复查后成绩有变动的将予以更正。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复查试卷由专业教师进行,不对考生开放。同时,成绩复查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评分标准重新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