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全评价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在此期间内有效。如果考生未通过某科目,可以在成绩保留期内参加一次补考。但是,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考试时,理论知识科目被视为合格。安全评价师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考生需要在所有科目中达到合格成绩才能获得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因此,考生需要认真备考,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才能取得优异成绩。
湖北考生如何进行安全评价师成绩复核?
参加安全评价师考试的湖北考生,如果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19,邮编100013。电话:010-84285160,收件人为安评委。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代他人申请。
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如下:成绩复查仅接受考生本人申请,不接受他人代查。复查完成后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复查结果发布到考生个人成绩查询界面,考生可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界面查看复查结果。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复查的时间不可超过一个月,逾期将不再受理。
成绩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卷面是否有漏评和合分、登分是否有误。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复查试卷由专业教师进行,不对考生开放。同时,成绩复查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也不对评分标准重新评判。
总之,湖北考生如有成绩异议,可通过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并邮寄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复核。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间不可超过一个月,复核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并在个人成绩查询界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