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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一级建造师考试要求

2024-07-02 22:05:48 浏览171

重庆,北碚区,巴南区,璧山区,长寿区,大渡口区,大足区,涪陵区,合川区,江北区,江津区,九龙坡区,开州区,梁平区,南岸区,南川区,綦江区,黔江区,荣昌区,沙坪坝区,铜梁区,潼南区,武隆区,万州区,渝北区,永川区,渝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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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报考重庆市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需要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和规定,以便顺利完成考试并获得合格的成绩。

首先,考生在应试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禁止带入电子设备等其他物品。考试过程中,考生将在指定位置存放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和其他物品,并不得携带至座位上。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将收回。

其次,各科目的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始12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生一旦退场,将不允许再次进入考场。因此,考生应在打印准考证后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避免误考。

最后,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任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严重者将取消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并把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此外,考试结束后,全部答题信息将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如果发现答卷雷同或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导致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在参加重庆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时,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参加考试,以获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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