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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建考试监督管理制度

2024-07-03 22:07:26 浏览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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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建考试监督管理制度:全程监督,加强全面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管理,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广东省建设厅制定了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的考试监督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报考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和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并对考试机构实施全面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按照该制度,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否则将被视为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且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对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同时,考试机构将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广东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同时,也提醒广大应试人员遵守考试规定,保持诚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只有遵守规定,才能真正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为建筑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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