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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

2024-07-03 14:06:34 浏览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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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广东省规定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每个科目的满分不同,合格分数线也不同,其中建筑工程经济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建筑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满分130分,合格分数线为78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满分130分,合格分数线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实务考试满分160分,合格分数线为96分。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对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如果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未能在两个周期内通过全部科目,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而对于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否则将不能取得相应专业资格。

因此,广东一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是通过四个科目中的所有科目,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也不尽相同,考生需要认真备考,才能取得一级建造师的高级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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