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怎么审核?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报考人员需前往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在这个过程中,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 《资格考试审核表》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履历表二份;
4. 报考增项专业的,需提供身份证和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复印件需清晰,除一份《资格考试审核表》外的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
接下来是资格审核的过程。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符合资格审核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步骤如下:
1. 接收资格审核材料,核验有关证件的原件;
2. 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考生签署《资格审核告知书》;
3. 对于资格审核材料,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收审核材料。
以上就是山西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核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会通过个人通知和公示等途径进行发布。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应当及时与其签署《资格审核告知书》并进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