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4个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前两个科目为基础科目,后两个科目为专业科目,分别包括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进行报名。如果考生已经通过基础科目考试,而想要增项考试,则只需要考虑后两个专业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无论是基础科目还是专业科目,考生都需要掌握相关法规和理论知识,并能够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考生可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这是从事监理工作的必备证书之一。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执业单位,需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可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包括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等)是必备的材料。在变更注册流程中,以上材料应当齐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