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而言,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科目的合格标准为96分(满分1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这些合格标准是考试中考生需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只有达到或超过这些标准才能被认定为合格。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重各科目的学习和复习,深入理解相关知识和法规,并熟练运用到实际案例中。只有全面掌握各科目的内容和要求,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合格的成绩。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试成绩在一定的周期内有效。根据规定,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而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则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才能取得资格证书。
这意味着监理工程师的滚动周期是4年或2年,具体取决于参加的科目数。对于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来说,他们需要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资格证书。而对于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来说,他们需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资格证书。
此外,已经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果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他们需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才能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这个证明可以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的滚动周期是4年或2年,具体取决于参加的科目数。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而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则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这样的规定旨在保证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确保其在实践中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