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补贴政策是针对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所设立的。根据相关规定,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
2.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一般来说,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程序如下:
1.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2.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请注意,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具体的申请、审核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以上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补贴政策及申领条件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