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程序如下: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政策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并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