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是什么部门颁发?导游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颁发。该证书是持证人合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证明,具有全国通用性和终身有效期。导游资格属于国家准入类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职称为助理经济师。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由全国统一考试,面试由各地区文化旅游部门自行组织。获得导游证可以成为合法的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
有些教师可能会想要考取导游证,以便利用假期或闲暇时间赚取额外收入。那么,教师是否可以考取导游证呢?根据全国导游证考试的规定,导游证考试没有对在职人员、公务员、残疾人等的限制,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即可报名。因此,教师完全可以参加导游证考试。
全国导游证考试报考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虽然全国导游证考试没有年龄要求限制,但是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最小的报考年龄一般应符合高中或中专毕业年龄标准(应大于等于16岁),年龄上限没有要求。
全国导游证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题作答。笔试科目为:科目一政策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笔试全国统一)。现场考试即面试,面试科目为: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因此,教师完全可以报名参加导游证考试,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考试即可取得导游证。当然,教师需要考虑时间安排和工作压力等因素,确保导游工作不会对正常工作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