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区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公共营养师证补贴条件包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补贴标准为三级(高级)2000元/人,四级(中级)1500元/人。申领补贴需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各地补贴金额和流程略有不同,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人社局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