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二级报考条件主要包括:
1. 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初级职称持有者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中级职称持有者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 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学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