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公共营养师的报考条件如下:
四级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级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级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一级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