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上海地区提供公共营养师证书的补贴。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证书才能获得补贴。具体条件包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并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是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要申领补贴,职工需要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具体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大家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