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的公共营养师可以领取补贴,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其次,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具体的申领流程如下: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公共营养师证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具体操作请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办理。
总之,上海地区的公共营养师可以通过申领补贴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希望符合条件的营养师们能够及时了解并申请该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