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根据规定,只有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公共营养师才有资格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三级(高级)2000元/人,四级(中级)1500元/人。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是不可以领取补贴的。
要申请补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二是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申领流程为,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具体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在不同地方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根据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通知办理。一旦申请审核通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山东省公共营养师补贴是对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的一项福利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人从事公共营养师职业,提高公共营养服务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