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区对于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政策。根据规定,只有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营养师才能享受补贴。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是不符合申领条件的。
要想申领公共营养师补贴,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具体的申领流程如下:
1、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前往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保险参保证明等;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福建地区的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