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3)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4)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6)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根据基金从业资格证考试规则,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监考人员会提醒考生并要求其改正。如果考生不改正,该科考试成绩将被视为无效,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具体而言,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在考场或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此外,考生也不得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互打手势。如果考生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过考场工作人员同意。考生不得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对于其他一般的违纪违规行为,也将按照相应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基金从业资格证考试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只有遵守规定的考生才能取得有效的考试成绩,从而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