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因此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想要全国通用还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体颁发机构包括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
跨区域认可办法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以便让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在跨区域范围内得到认可。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认可程序或规定,需要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证书在跨区域范围内有效。
综上所述,二级造价师考试分地区,具体的证书使用范围和认可情况需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申请人在获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应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跨区域认可办法,以确保证书在需要时能够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