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然而,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是否能够跨省使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些省份之间存在着相互认可的情况,例如江苏省和浙江省之间就存在着相互认可的情况。而有些省份则没有明确的认可办法,这就需要考生在跨省使用时注意了。
总体来说,如果想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还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以方便考生的就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