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师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重要人才之一,其在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二级造价师的执业行为,我国实行了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取得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需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申请注册的人员需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初始注册申请表、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适用)、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离退休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等。
在取得二级造价师注册资格后,二级造价师需刻制执业印章。执业印章的形状统一为椭圆形,长轴为50mm、短轴为35mm。执业印章内容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级别、姓名、执业印章编码、聘用单位名称、印章的有效期。
至于是否可以自己刻制执业印章,根据有关规定,二级造价师应按照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因此,二级造价师是可以自己刻制执业印章的。但是,在刻制时需注意印章的规格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总之,二级造价师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对于规范二级造价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二级造价师的专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在执业过程中,二级造价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