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师是国家承认的具有一定经济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工程技术人员。为规范二级造价师的执业行为,国家实行了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需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需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初始注册申请表、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对于自资格证书签发一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离退休证复印件(对于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人员)、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对于外国人、台港澳人员)。
二级造价师执业印章统一为椭圆形,长轴为50mm、短轴为35mm。执业印章内容包括:注册级别、姓名、执业印章编码、聘用单位名称、印章的有效期。二级造价师执业印章的颜色为枣红色,造价工程师应按照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通过注册执业管理制度,二级造价师的执业行为得到了规范和保障,有助于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工程提供经济技术支持。